4月新规今日起实施!地铁禁止电子设备声音外放、ETC可开电子发票
- 2020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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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3月,今天正式进入4月,一批惠民新规开始施行。其中,最受大家关注,对大家日常出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乘客不得在地铁内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据悉,这10类行为,坚决禁止:
1、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2、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3、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5、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6、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席;
7、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8、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9、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10、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这7类行为,严格约束: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3、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5、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7、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此外,4月1日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今起可开具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ETC用户可登陆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选取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未办理ETC卡的用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