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诉三七互娱抄袭《原神》获赔3万元
近日,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其中,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三七互娱子公司。
文书显示,原告米哈游公司诉称,被告火山湖公司在朋友圈广告及介绍页面中,擅自篡改使用原告游戏《原神》的宣传图“西风骑士团”画面,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混淆了被告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与《原神》及原告之间的关系,误导了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米哈游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共同在公众号“新游速递工厂”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被告中火山湖表示这一广告发布于2020年3月26日至28日,而《原神》是当年9月份才上线,此前内测只是对应的资深玩家,不会造成混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三七网络和嘉趣网络方面在答辩时则表示对火山湖公司的广告行为不知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火山湖公司在运营公众号上,刊载了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图片,侵犯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被告侵权行为对资深玩家造成混淆,误以为《原神》与《云上城之歌》有关联,且公司经营范围与原告有重合,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火山湖公司赔偿原告米哈游公司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