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坐同事车遇事故致一级伤残:车主被判赔170多万
有时候的好心,反而会给自己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据星视频近日报道,2020年12月6日,董某搭乘同事王某轿车上班,因雪天路滑王某操作不当,车辆撞上路旁的大树上,事故造成董某受伤,王某车辆受损。
事后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董某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董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驾驶车辆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应对董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向董某赔偿172.6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事情并不罕见,今年初,有报道称厦门男子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路边墙体,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
交警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戴某与王某家人对此均无异议,而后王某家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戴某与死者王某系同事关系,事故车辆系非营运机动车,戴某搭载王某并未向其收取费用,且事故认定书中并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
法院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戴某赔偿王某家人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
总结来看,驾车顺路捎人是一件有风险的事,司机朋友理应格外注意,或者是买齐车辆的乘员险,将风险降到最低。